根据学校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5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部门 |
岗位 |
专业 |
计划数 |
学生工作部 |
专职辅导员 |
不限 |
5 |
二、招聘条件
(一)中共党员,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质和道德修养,品行端正,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三)身心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语言表达流畅,综合素质较好。
(四)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且获得过国家级荣誉称号(不含奖学金)。(以上学历学位及荣誉证书均须在2023年4月1日前取得)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至2023年4月1日)。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4月30日。
(二)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须在西安财经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renshi.xaufe.edu.cn/zp/,招聘网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或者360安全浏览器的极速模式打开,其他浏览器可能不兼容此网站)投递简历。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综合考核及思想政治考察:综合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三)心理测试:进行心理测试,主要考查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确定人选:根据考核、考察、心理测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拟聘人员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进入体检环节的拟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体检不合格予以淘汰。
(六)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七)聘用报到: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学校签订协议,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办理聘用、报到手续。
五、管理形式
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
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西安财经大学人事处
(二)联系人:薛老师 张老师
(三)联系电话:(029)81556138
(四)联系邮箱:zhaopin@mail.xaufe.edu.cn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符合要求,如有弄虚造假等,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关系。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应准确,保持畅通。学校将通过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等渠道反馈招聘进程。
人事处
202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