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2010学年开学报到缴费事项的通知
为了方便学生开学报到时顺利缴纳学费、住宿费,及时办理注册手续,保障学生资金安全,现将有关学校缴费要求通知如下:
一、集中收费时间:9月5日、6日9:00--- 17:00,中午不休息。
二、集中收费地点:
1、长安校区收费地点:行政办公楼一层财务服务大厅。
2、翠华西校区收费地点:本区图书馆一楼大厅。
集中收费之后,长安校区学生缴费周一至周五每天9:30—16:3 0在长安校区行政办公楼一层财务服务大厅。翠华西校区学生缴费周五下午14:30—16:3 0在雁塔校区财务大厅。
三、收费标准:
(一)学费按上学年各专业标准执行
(二)住宿费标准
1、长安校区:1-6号学生公寓楼1200元/人年、7号学生公寓楼1000元/人年、青年公寓楼800元/人年。
2、翠华西区:女生公寓楼800元/人年,男生公寓楼650元/人年,原办公楼女生楼650元/人年。
3、医疗保险20元(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四、缴费办法
采用银联卡刷卡缴费方式。不收取现金。
五、已通过银行代扣方式缴费的同学在各二级学院领取缴费票据(限08级)。
六、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一次交清学费的同学须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写明缓缴原因、时间、金额,经所在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后,方可办理缴纳部分学费手续。
七、未缴费的学生,其所在二级学院将不予注册,并按学院有关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二OO九年九月四日